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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开封以后,还能用多久?

2024-11-11 20:36:37来源:腾讯作者:葛艳慧阅读数:0
核心提示:药品有效期通常是指在规定的储存条件下,药品能够保证其质量合格的期限,这个期限通常是由药品的生产厂家根据药品的稳定性研究来确定的,并且一定会标注在药品的外包装上。大家在拿到药品以后,要先检查药盒上标注的有效期限或时效期限。

动笔的起因,是在窗口发药的时候有一位患儿家长唠家常似的跟我讲:

“开封了两年的美林(布洛芬混悬液)不好用了,加量也不好用,还得来医院开新的……”

而我只能很遗憾地告诉她:“不能。”

顺便在心里默念希望她家的药开封后没被污染……

回想我在窗口干了这么久,常见很多患者来问:“家里还有1瓶或1支药品开封了,还能不能接着用?”看来,这是一个大家都关注的问题。今天我们就来聊一下,药品开封以后,到底还能用多久?

首先,您得了解有效期是什么? 

药品有效期通常是指在规定的储存条件下,药品能够保证其质量合格的期限,这个期限通常是由药品的生产厂家根据药品的稳定性研究来确定的,并且一定会标注在药品的外包装上。大家在拿到药品以后,要先检查药盒上标注的有效期限或时效期限。如果药盒上的有效期写的是2025年1月,那么这盒药在当年的1月31日之前都是有效的,从2月1日起失效;如果有效期写的是2025年1月1日,那么这盒药在到这一天之前都有效,从2025年1月2日开始失效。在有效期内的药品都是可以放心使用的,但这里有两个前提,一是在规定的储存条件下,二是药品的原包装没有被破坏。 

规定的储存条件也都会写在外包装上,如冰箱冷藏,避光保存等等,发药时有特殊保存要求的药品药师也会告知,问题不大。关键的就是原包装打开以后,有些药品还没到包装盒上的有效期,就已经自行失效了。有些药品也会在说明书中明确写出开封后有效期限,如贝复新凝胶(牛碱性成纤维细胞生长因子凝胶)就在说明书里写道:开启后于2~8℃避光保存,有效期21天。而未开封的有效期长达24个月。

可是那些没有标注的药品,开封以后能放多久呢?

普通药片、胶囊

一大瓶好多粒的那种包装,比如常见的一瓶100片的维生素,开封以后注意盖紧瓶盖,取出里面填充的棉花或纸团,原瓶保存,一般可以保存1~3个月。像阿司匹林肠溶片、阿莫西林胶囊这类包装的药品,每一粒药都有自己独立的铝塑包装,这种在药片不取出的情况下,注意避光即可,可以放置到药盒包装上的有效期。 

胶囊分为硬胶囊(如阿莫西林胶囊、氨苄西林胶囊)和软胶囊(如维生素E胶丸、丁苯酞软胶囊)。硬胶囊保存在原瓶内,盖好盖子,在需要的温度避光储存即可;软胶囊需要额外注意温度和湿度,如果家里温度太高可以放冰箱冷藏室,但切记不能冷冻。如果胶囊取出后感觉外表和最初相比发黏,发软,说明胶囊很有可能已变质,建议更换新药品。

眼药水、眼药膏、滴耳液
开封以后只有一个月

眼用和耳用制剂自开封之日起只能保存一个月,可以在药瓶外包装上用笔标注上开封日期和失效日期,便于检查是否还在有效期内。有的眼药水包装是使用的小量分装,如施图伦眼药水(七叶洋地黄双苷滴眼液),一支只有不到1毫升,每一小支开启后只够应用不到2天。这种小包装如果存在2天以上还没有用完的情况,请直接扔掉。

液体制剂[1]

液体药品如糖浆剂,口服液等,比如布洛芬混悬液和四季抗病毒合剂,在瓶口和瓶盖内部没有受污染的情况下,开封后一般可在25℃以下保存1~3个月。但再次打开使用时要注意观察瓶中药品,如果气味或颜色出现异常、产生气体、出现不明浑浊、出现结晶、出现霉菌等情况,则不可再使用。可参照说明书描述的药品性状一项进行对比。

外用药品

一般软膏类的外用药品开封后可保存两个月左右,液体洗剂之类也是一样。再次使用时需仔细观察药品的颜色,味道与刚开封时的区别,如果出现异常色、味、浑浊,则不可使用。需要说明的是炉甘石洗剂,静置一段时间会自然沉淀分层,这种情况不属于变质,属于药品的正常性状。

特殊药品、胰岛素类

胰岛素类药品,未开封时需冷藏,开封后需常温放置。不管是笔芯还是自带笔的特充型,包括胰高血糖素样注射剂利拉鲁肽,艾塞那肽等,在未拆包装,或仅拆了外包装,但从未使用过的情况下,可以在冰箱里长期储存,在有效期内都可以正常使用;但一旦开始使用,就需在室温下储存,不需再放回冰箱,且开始使用后有效期只有4周。

硝酸甘油片[2]

硝酸甘油是大众熟识的“救命药”。根据大多数厂家生产的硝酸甘油片的说明书,要求保存条件为20~25℃,避光保存,有效期距生产日期一般为2~3年。而实际上,开封后的硝酸甘油片远没有这么久的有效期。由于成分极不稳定,开封后药片会在空气中缓慢挥发。即使开封后从未使用,也应在8~12周后应更换新药品。且硝酸甘油片保存时应使用原瓶保存,不可在瓶中塞入棉花,纸团等。如患者需随身携带,要尽量放在钱包中或手提包里,尽量避免放在贴身衣袋中,身体的高温会加速硝酸甘油的挥发和失效。

也有患者反映新开的药片含在舌下会有一种轻微的烧灼感,放久了的没有烧灼感,但毕竟每个人的感觉敏感程度不同,不是每个人都能有这种感觉,所以新开一瓶药后不能以“有没有烧灼感”来作为判断药品是否有效的依据。但如果同一人在含服时发现跟刚买来的时候感觉不一样,那么药品很有可能是已经变质,需要及时更换。

注意储存的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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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来说,药品开封后放置在室温的情况下,夏天的有效期比冬天要短,气温的影响很重要。药品开封后要注意瓶口卫生,尤其是较大瓶的口服液一类药品,尽量不要直接对嘴喝,倒在杯子里再喝,倒取时要注意瓶口、瓶盖不要污染,用后及时盖回并拧紧。不小心吃了放好久的药怎么办?

一般来说,药品超过了有效期,由于光线、空气等外界因素,原有成分会分解,药效会下降,服用后不能达到预期治疗的效果,有些药品超期限后副作用还会加强。除此之外,空气中的灰尘、细菌等如果污染了药品,会使药品变质。一旦吃了过期药品,要注意观察自己的情况,有些被增强的副作用会自行消失,但如果出现持续不断的不适如头晕、恶心等,需尽快就医。 

总之,药品开封后再次使用,要注意观察药品的颜色、气味,软硬程度有没有变化,有没有产生异味,形状有没有改变。药品性状出现变化一定不要再次服用,但不小心服用了过期药品也不必太过担心。同时也提醒大家在家中备药时不要备的太多,如果发现家中有过期药品,请及时丢弃,按有害垃圾处理。

参考文
[1] 李向真,陈楠.开封后的药品有效期,您了解吗[J].祝您健康,2022(2):34. 
[2] 丁倩,李博宇,张青霞.硝酸甘油开封后贮藏风险调查与防范[J].中国药物警戒,2023,20(3):326-330.



作者简介


郑兆浠 药师,大连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药学部。研究方向:药学。

责任编辑:叶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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