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河县中医药事业持续健康发展
“十二五”时期是唐河县中医药事业继续深化改革开放、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攻坚时期。该县全面贯彻党的卫生工作方针,把满足人民群众对中医药服务的需求作为中医药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坚持中西医结合,进一步提高中医医疗服务整体水平;保持和发扬中医特色优势,强化中医药在防病治病中的作用,切实满足广大人民群众尤其是参合农民对中医医疗、预防和保健的需求,保障和促进人民健康。通过上上下下的努力,该县中医药事业形成了持续健康发展的崭新局面。
“十二五”时期中医药事业发展形势
“十二五”时期是唐河县中医药发展史上具有重要意义的五年。唐河县中医药管理局带领中医药行业广大干部职工,紧紧抓住发展战略机遇期,更加注重以人为本、满足群众需求;更加注重统筹规划、协调发展;更加注重机制创新、转变理念方法,推动中医药事业发展,取得了显著成绩。中医药组织领导体系逐步建成;中医医疗服务体系不断完善;中医医疗机构基础设施条件明显改善;中医药服务能力显著增强;中医预防保健服务取得进展;中医药全面参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其特色与优势在基本医疗卫生制度建设和公共卫生服务中得到发挥。
(一)中医药事业发展环境明显改善
《国务院关于扶持和促进中医药事业发展的若干意见》的颁布,为中医药事业的健康发展提供了战略机遇。该县成立唐河县中医药管理局、中医药事业发展委员会、中医药预防保健领导小组等组织领导机构,对进一步做好中医药工作进行了全面部署。进一步明确了中医药改革的方向、中医药机构建设的内容、中医药创新的重点、中医药人才队伍建设的途径和加强农村中医工作的方式。一个政府重视、部门支持、行业推动、社会参与,共同促进中医药事业健康发展的良好氛围正逐步形成。
(二)中医资源进一步优化,服务网络逐步健全
针对中医医疗卫生机构资源短缺和浪费并存的状况,及时调整和优化了中医资源配置。目前,全县三级中医服务网络已经形成,服务领域不断拓宽,服务功能、服务水平和服务效率不断提高。唐河县中医院门诊、病房及康复中心新址建设即将完工,新址建成后将有效缓解全县群众住院难、看病难的现状,为提升唐河县中医院的行业竞争力打下了良好的基础。
(三)中医药从业人员素质明显提高
通过采取继续教育、师承培养、在职培训和自学等多种形式,使中医药从业人员素质明显提高。目前,全县共有中医药从业人员822人,其中:中医主任医师12人、副主任医师31人、主治医师113人、医师245人;床位2000余张,中医病床650余张;村级卫生所(室)543家,中医从业人员300余人,比“十一五”期间有较大提高。
(四)中医专科建设成效突出,适宜技术推广工作效果显著
县中医药管理局一直把中医专科建设工作摆在突出的位置,分类指导,加强建设。按照“院有专科,科有专病,病有专人”的理念,从创造名牌强项入手,走“人无我有,人有我优”的优势特色发展之路,做好规划,加大投入,从人力、物力、财力、政策方面予以倾斜,提高专科建设水平,促使中医专科专病建设尽快形成规模,增强医院发展的后劲。目前,全县各医疗单位共建中医特色专科37个,涉及内、外、妇、儿、推拿、针灸等多个专业,其中县中医院创建了省级特色专科3个(肿瘤科、骨伤科、中风科)、市级特色专科2个(针灸康复科、肛肠科),县级特色专科2个(中医儿科、中医妇科)。专科的发展带动了医院的整体发展,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中医药适宜技术项目推广工作成效显著,目前全县各乡镇卫生院均能开展中医药适宜技术10余项(针灸、推拿、刮痧、拔火罐等),村级卫生所能开展中医药适宜技术5项。为规范管理,建立了乡、村二级中医药适宜技术推广应用台账,达到了目标明确,管理有序,得到上级的肯定。
未来五年中医药事业发展目标
(一)总体目标
到2020年,建立起适应唐河县经济和社会发展、具有地方特色,能基本满足全县人民群众需要的、比较完善的中医医疗、预防、保健、康复、教育体系,确保中医工作上质量、上水平;基本实现中医药医疗、保健、科研、教育、产业、文化全面协调发展。
1.中医医疗服务体系进一步完善,中医预防保健服务网络构建更加合理;中医药服务能力显著增强;中医药特色优势更加突出。在基本医疗卫生制度建设中发挥作用越来越重要。
2.中医药人才素质明显提高,结构更趋合理,基本适应和满足中医药事业发展的需要。
3.中药产业发展水平得到进一步提升,中药材种植基地规模和数量不断扩大;野生中药资源培育、开发和合理利用能力不断提高;道地药材种植、加工体系不断完善;中药材生产综合能力稳步提升,部分中药材和道地药材市场竞争力显著增强。
4.中医药文化业态更加丰富,中医药文化资源得以有效开发利用,中医药文化进一步繁荣发展。
(二)主要任务指标
1.中医药医疗资源:到2020年,县中医院达到国家三级甲等中医院标准,做好创建国家三级甲等中医院准备。力争所有乡镇卫生院能够开展中医药预防保健、养生活动,所有村所(室)均能提供中医药服务。每万人口中医床位数力争达到5张,每万人口卫生机构中医执业、助理医师数力争达到3人。
2.中医药服务:到2020年,中医医院门诊总诊疗人次争取超过30万人次/年,年出院总人数争取超过3万人,中医临床科室病床使用率大于85%,门诊日均中药饮片处方数和中医非药物疗法人次占本科室门诊人次比例不低于70%,日均中医门诊人次占全院日均门诊人次比例不低于40%。
3.中医药人才培养:到2020年,中医药从业人员占全县卫生人员增量的比重争取达到20%,中医类别全科医生占基层全科医生的比重争取达到20%,中医医院中医类别执业医师占执业医师比重超过60%。
4.中医药文化科普:到2020年,中医药科普知识宣传普及覆盖全县85%以上的行政村、90%以上的社区、85%以上的家庭,中医药知识知晓率达90%以上。
5.中药发展:根据第四次全国中药资源普查,做好中药道地药材的产业发展。到2020年全县道地药材唐栀子发展18万亩以上,唐半夏发展到5万亩以上,唐柴胡、唐香附等药材种植面积在原有基础有较大发展;其他药材如天麻种植面积发展10万平方米以上,丹参种植面积发展到1万亩以上,其他药材种植面积也有较大发展。中药材深加工企业由原来的2家发展到5家以上,预计到2020年全县中药材产业年总产值15亿元以上。
(三)重点任务
1.建立县中医医院与社区康复机构双向转诊机制,在社区康复机构推广适宜中医康复技术,提升社区康复服务能力和水平,让群众就近享有规范、便捷、有效的中医特色康复服务。县人民医院建设仲景苑、县中医院开设老年病科,增加老年病床数量,开展老年病、慢性病防治和康复护理,为老年人就医提供优先优惠服务。支持养老机构开展融合中医特色健康管理的老年人养生保健、医疗、康复、护理服务。
2.加强中医药人才队伍建设:加强中医类别全科医生岗位、转岗培训,开展乡村医生和社区卫生服务人员中医药知识与技能培训。加强中医医疗机构护士的中医护理知识与技能培训,加强各类中药技术人员培养与培训。继续推行以聘用制度和岗位管理制度为主要内容的公立中医医院人事制度改革,为中医药人才队伍建设提供制度保障。
3.积极促进中药产业发展:大力实施中药材生产质量管理规范(GAP),扩大中药材种植和贸易。促进中药材种植业绿色发展,加快推动中药材优良品种筛选和无公害规范种植,加强中药资源动态监测与保护,建设中药材追溯系统,打造精品中药材。
4.大力发展中医养生保健服务,开展中医特色健康管理:支持社会力量举办规范的中医养生保健机构,培育一批技术成熟、信誉良好的知名中医养生保健服务机构。同时,将中医药优势与健康管理结合,以慢性病管理为重点,以治未病理念为核心,探索融健康文化、健康管理、健康保险为一体的中医健康保障模式。加强中医养生保健宣传引导,积极利用新媒体传播中医药养生保健知识,引导人民群众更全面地认识健康,自觉培养健康生活习惯。
5.“十三五”期间,完成全国中医药先进单位创建验收。
实现“十三五”目标的保障措施
(一)坚持依法行政,加强中医工作全行业管理
健全和完善全县中医药执法监督体系,为中医药事业发展提供可靠的组织保障。用法律、行政、经济等手段加强宏观管理和调控,打破中医药机构的行政隶属关系和所有制界限,逐步实行中医药工作的全行业管理。建立健全中医医疗机构、医务人员、医疗设备和技术运用等方面的管理规范,严格各项准入制度,完善中医药技术规范,提高中医药行政管理的科学水平。
(二)加强领导,增加投入
进一步重视和加强对中医药工作的领导,认真履行中医药管理职能,把中医药事业纳入本县经济与社会发展计划,落实人力、物力、财力等各项保障措施,为中医药发展创造良好的条件和环境。各级卫生行政主管部门要加强对发展中医药的统筹规划和协调指导,各有关部门要主动关心和支持发展中医药,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共同做好中医药工作。进一步加大政府对中医药事业发展的投入,逐步建立起与国民经济增长水平相适应的多渠道中医药事业发展投入机制。在卫生事业经费和卫生重大项目经费中,提高中医药经费的比例,并增加中医专项补助经费;在卫生重大基本建设项目中,增加中医药建设项目份额;在重大科技计划中安排更多的中医药项目。注重政府投入与吸引社会资本相结合,发挥市场调节作用,激发创新活力,充分调动社会资本投入中医药事业的积极性。
(三)深化改革,增强中医药事业发展活力
进一步改革和完善中医药管理和服务模式,建立运转有序、透明协调的中医药管理和运行机制,发挥宏观调控和市场机制作用,结合当地经济和社会发展水平,合理配置中医药资源,提高利用效率,促进中西医协调发展,为多方面参与和支持中医药事业发展创造宽松和谐的环境。
(四)制定促进中医药发展的政策和管理制度
在建立公共卫生服务体系的过程中,充分发挥中医药的优势作用。建立中医医疗机构补偿机制,充实和调整中医诊疗项目,合理提高中医技术劳务价格。在中成药、医院中药制剂、中药饮片、中药材管理等方面制定体现中医药特点的管理办法,探索符合中医药特点的管理制度。
(五)做好计划的实施、监督与评价
坚持“中西医并重”的方针,对计划中提出的重点工作要加强领导和支持。根据计划内容,制定实施办法,并在财务预算和资金安排上给予保证,确保计划的实施。县卫生、中医主管部门要根据本计划,从实际出发,因地制宜地制订相应的实施方案,分级负责规划的实施。建立中医药事业“十三五”计划实施的分析、预测、监督和评估制度。
责任编辑:刘东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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