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龙事件呼唤“政策执行力”
多一些协同机制,多一些专业精神,多一些对政策法规的敬畏之心,才能在政策执行过程中避免“跑冒滴漏”
近日,两起“自摆乌龙”事件引发广泛关注。在天津,环保部门22日晚发布重污染天气预警,提出从23日零时起实施限行,随后交管部门却宣布限号政策暂不执行。在广西武鸣,人口计生部门先是向一对夫妇发放了《二孩生育证》,后来发现不符合政策而将准生证收回,此时妻子已经怀孕。
“政府部门的失误决不能让百姓埋单”,在纷至沓来的质疑声中,广西武鸣人口计生部门登门道歉,主动承担了相应过错责任。而在天津方面,对于信息发布中的“令出多门”、“政令打架”,公众也颇有意见。一个是新旧政策衔接错位损害群众权益,一个是内部协调不畅导致部门龃龉,从中折射出的问题值得深思。
诚然,无论是“二孩生育”还是“限号新政”,因为“新”,从上到下的传导与执行中,对相关政策掌握得不够熟悉,部门之间的配合需要磨合,情有可原。但这种熟悉与磨合,应有底线,就是不能让政策有失效风险,不应损害群众利益。公共政策不像小孩子过家家,即便发现问题后再来改正,其纠错成本也相当高昂。政令打架、朝令夕改、政策悬浮……公众之所以对此类现象不满,不仅在于它令群众利益受损,更在于它体现出执行力与责任心的缺失。
事实上,天津“限号乌龙”事件中,如果治理雾霾的协调机制更完善些,环保部门与交管部门能够事先互通有无,本不会出现口径不一、相互拆台的窘境。广西“准生证风波”中,如果计生部门把政策变动情况及时明白地传递到每一个办事窗口、每一张办公桌,又怎会酿成先发后收的尴尬?多一些协同机制,多一些专业精神,多一些对政策法规的敬畏之心,才能在政策执行过程中避免“跑冒滴漏”。
宏观政策研究者认为,政府每针对某一问题出台某项政策,都会改变利益群体的收益预期。如果因为相关部门、相关工作人员的理解执行不到位而改变政策,不仅会使政策失效,还会损害其施政的权威性。政策法规一经出台,就代表着政府公信力,倘若偶然性异化了连续性,随意性替代了稳定性,政策就会遭遇“狼来了”效应,影响稳定的社会预期。至于那些制定了却难执行的“悬浮式规定”,则更会破坏政策的严肃性、政府的公信力。
“一分部署,九分落实”。全面深化改革军令状已经下达,集合号已经吹响,但怎样落在实处、落出实效,考验着各级政府和领导干部的落实能力。天津和广西武鸣的乌龙事件提醒我们:推进改革应该加强统筹协调,更加注重改革举措的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确保政策的严肃性和权威性。改革执行力,既需要相关部门的横向联合,也需要上下对称的一贯到底;不仅体现在“马上办”的行动力,更应强化“办到位”的公信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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