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生“拒绝治疗”值得商榷
近日,一则由复旦大学附属儿科医院骨科主任马瑞雪发布的微信被大量转发,声明称医生被一女子所伤,“我的科室将不再为该女子的孩子提供继续治疗,直到此事得到合理、公正和满意的解决”,这一声明引起关注和争议。(8月31日《四川日报》)
具体到个案中,在患者未挂号、诊室里有其他患儿就诊等情况下,值班医生请患者出去,并无过错,而女子突然抓伤医生脸部,则明显是存在过错的。但尽管医院是有理的一方,也确实是比较委屈的一方,是人都会生气,医生也一样,对此种无理取闹的患者,应依法依规予以处治。但是,委屈归委屈,生气归生气,这也不能成为医生拒绝为患者继续治疗的借口,不能成为医生公然公开地发布“拒绝治疗”声明的理由。
一者,“拒绝治疗”本身有情绪化表达的因素,有失医者的理性。
二者,救死扶伤是医生的天职,拒绝治疗与这一职责背道而驰。患者可以选择医院和医生,但医生却是不能随便选择病人的。如果是公立医院,更不能随便情绪化地对某一个病人“拒绝治疗”。因为医疗必定带有公益性质,医生无权剥夺患者被治疗的权利。
三者,“拒绝治疗”不利于问题和矛盾的解决,只会激化矛盾。而且此类口子一开,也极易成为医生情绪化宣泄的消极榜样。医患之间出现矛盾并不可怕,等双方都冷静下来之后,心平气和地沟通或者商量,或者用法律说话,最终求得矛盾的解决即可。而弃此不用,采用“医闹”的方式,或者“拒绝治疗”消极对抗方式,明显不利于问题的解决,也会激化矛盾。特别是如果每一个医生、每一个医院都可以如此情绪化地表达态度,那么医生对患者略有不满,医院与患者略有矛盾,就“拒绝治疗”,这样的口子一开,谁来保障患者的权益?如此一来,医患关系恐怕将更加紧张。
患者有病心急,医生的病人多也难免烦躁。相互理解与体谅,互相守住本分和职责,无疑是解决问题的关键。动辄抓伤医生,或者拒绝治疗,都不是医患之间应有的态度和行为。
在这方面,日前三亚一名叫做王锡雄的医生就为我们做出了表率:在其抢救病人时,忽然遭到一男子冲进急诊室手劈医生后脑扼喉20秒。但王锡雄医生并没有放弃救人,以致事后自己不得不住院治疗。王锡雄医生的行为受到了全国人民的一致点赞。
倘若王锡雄医生也和复旦大学附属儿科医院骨科主任马瑞雪一样的态度,那后果恐怕就更加严重了!医生是救死扶伤的天使,“拒绝治疗”背离了医生和医院的这一性质,而且有情绪化、挟私报复之嫌,实在要不得。
责任编辑:黄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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