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类基因编辑技术有了基本原则 中国学者参与提出
记者从中国科学院获悉,人类基因编辑研究委员会15日在美国华盛顿正式就人类基因编辑的科学技术、伦理与监管向全世界发布研究报告,并从基础研究、体细胞、生殖细胞/胚胎基因编辑三方面提出相关原则。中科院广州生物医药与健康研究院研究员裴端卿作为委员会中唯一一位中国学者,全程参与了研究讨论工作。
利用基因编辑技术治疗人类疾病有着广阔前景,但相关研究在不少国家引发了伦理争议。裴端卿介绍,此次报告提出的基本原则,不仅代表基因编辑领域科学家的共识,还代表了全球顶级的伦理学家、社会学家、哲学家、社会活动家的广泛共识。
“这些原则有望为科学界对相关问题探索提供可接受的权威性依据。”裴端卿说,各国可以参照本研究的成果与建议,结合自身国情及现有法律,来制定人类基因编辑的管理条例甚至立法。
2015年12月首次人类基因编辑峰会在美国华盛顿召开后,美国国家科学院、美国国家医学院成立了由22位学者组成的人类基因编辑研究委员会,就人类基因编辑的科学技术、伦理与监管开展全面研究。
这22位学者大部分来自美国,也包括来自英国、法国、意大利、加拿大、以色列和中国的学者。
裴端卿介绍,首次人类基因编辑峰会对中国在人类基因编辑研究的伦理问题进行了卓有成效的讨论,充分肯定了中国学者在这一领域研究的伦理合理性。此次发布的报告为人类基因编辑技术的进一步发展与运用提出了系统性、原则性框架,具有积极意义。
在报告中,人类基因编辑研究委员会认为,可以在现有的管理条例框架下进行基因编辑的基础研究,包括在实验室对体细胞、干细胞系、人类胚胎的基因组编辑来进行基础科学研究试验。
报告提出,要利用现有的监管体系来管理人类体细胞基因编辑研究和应用,将其临床试验、治疗限制在疾病与残疾的诊疗、预防范围内,从其应用的风险和益处来评价安全性、有效性,在应用前需要广泛征求大众意见。
就生殖(可遗传)基因编辑,报告提出,有令人信服的治疗或预防严重疾病、严重残疾的目标,并在严格监管体系下使其应用局限于特殊规范内,允许临床研究试验。同时,任何可遗传生殖基因组编辑应该在充分的持续反复评估和公众参与条件下进行。
责任编辑:李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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