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阳:职工休息休假权要落地
近日,南阳市委、市政府出台《关于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实施意见》,努力构建和谐劳动关系,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
《实施意见》强调,切实保障职工取得劳动报酬、休息休假、获得劳动安全卫生保护、享受社会保险、接受职业技能培训5个方面的合法权益。此外,《实施意见》在健全劳动关系协调机制、完善劳动关系矛盾调处机制、健全企业民主管理制度、营造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良好环境等方面也作出了具体规定。
在依法保障职工基本权益方面,我市将健全工资支付保障机制,规范工资支付行为,落实工资保证金、欠薪应急周转金制度和清偿欠薪的施工总承包企业负责制;保障职工休息休假权利,贯彻落实国家关于职工工作时间、带薪年休假等规定,加强对企业特殊工时制度的审批管理,督促企业依法安排职工休息休假;保障职工劳动安全卫生保护权利,加强女职工和未成年工特殊劳动保护,建立职业健康监护机制;保障职工享受社会保险的权利,扩大社会保险覆盖面,努力实现法定人群全覆盖;加强职工职业技能培训,大力推进全民技能振兴工程项目建设,实施企业职工技能培训计划和新技师培养计划。
在健全劳动关系协调机制方面,我市将全面实行劳动合同制度,加强对企业劳动用工的动态管理;推进集体协商和集体合同制度,健全协调劳动关系三方机制,充分发挥三方机制在推进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工作中重要作用。在完善劳动关系矛盾调处机制方面,健全劳动保障监察机制,进一步畅通举报投诉渠道,加强日常巡视检查,加大对非法用工尤其是大案要案的查处力度;健全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机制,完善劳动争议调解制度,进一步提高仲裁效能和办案质量,促进案件仲裁终结。
责任编辑:刘东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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