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来5年,河南将新增162所三级医院!南阳市6家
为进一步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推进卫生健康系统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科学合理配置、调整优质医疗资源,完善全省医疗服务体系,推进分级诊疗制度建设,提升卫生健康服务的公平性、可及性、有效性,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医疗机构设置规划指导原则(2016~2020年)》《全面提升县级医院综合能力工作方案(2018~2020年)》《河南省“十三五”健康发展规划》等,特制定《河南省三级医疗机构设置规划(2020~2025年)》。
一、三级公立医疗机构配置总量与结构
到2025年,河南省三级公立医疗机构达262所,其中新增162所。新增的162所中:
(一)省本级7所,类别属性依实际需要而定。
(二)省辖市本级(含所辖区属,下文略)85所,其中综合医院24所、中医医院7所、妇幼保健院11所、专科医院43所。到2025年各省辖市本级新增三级公立医疗机构分布见下表。
(三)县级三级公立医疗机构70所,其中综合医院40所、中医医院20所、妇幼保健院10所。
二、省市级三级公立医疗机构床位配置
到2025年,河南省三级医疗机构床位数27.1万张,千人口医疗机构床位数2.7张。规划期内增加床位12.7万张,其中三级公立医疗机构新增床位控制在11.5万张之内(省市级6.7万张,县级4.8万张)。
(一)新增三级公立医疗机构床位中省本级1万张,属性依实际需要而定,用于引进优质医疗资源和省级统筹,单体(单个执业点)床位数控制在1500张以内。
(二)各省辖市本级新增三级公立医疗机构总床位数控制在5.7万张以内,其中新增三级公立综合医院总床位数控制在3.3万张以内。
原则上省辖市本级不再新建三级公立综合医院,市本级新增三级公立综合医院应首先考虑由符合条件的二级甲等医院升级改造;城市新区需要设立三级公立综合医院,应首先考虑由二级综合医院升级改造或迁建;确需新建三级公立综合医院应有详细的可行性分析报告,单体床位规模需要控制在1200张以内。鼓励三级综合医院较多的省辖市,专科相对较好的三级(或二级甲等)综合医院转型(或升级转型)为三级专科医院。
(三)城市三级公立医疗机构应同时满足以下基本条件。
1.2年内未发生重大医院感染暴发责任事件,2年内未发生有重大社会影响的医疗事故。
2.电子病历系统应用水平达到4级以上。
3.综合医院、中医医院应分别达到国家三级综合医院、中医医院服务能力。
三、县(市)级三级公立医疗机构的配置
到2025年,全省县(市)级三级公立医疗机构设置综合医院40所、中医医院20所、妇幼保健院10所。床位数控制在4.8万张以内。这些医院的设置,必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原则上配置在人口80万及以上的县(市);人口虽然不到80万,但是离中心城市较远、社会经济欠发达且交通不便的偏远地区和革命老区县(市),或社会经济较发达且具有发展潜力的县(市)。
2.2年内未发生重大医院感染暴发责任事件,2年内未发生有重大社会影响的医疗事故。
3.电子病历系统应用水平达到4级以上。
(二)特别条件
1.三级综合医院条件。通过“二级甲等”评审,且评审结果在有效期内;达到国家三级综合医院医疗服务能力;优先考虑县域医疗中心建设单位;设有重症医学科,包含ICU(重症监护室)、CCU(冠心病监护病房)、RICU(呼吸重症监护病房)、EICU(急诊重症监护室)、PICU(儿科重症监护病房)、NICU(新生儿重症监护中心),设有符合国家标准的胸痛中心、卒中中心、创伤救治中心、危重孕产妇救治中心及危重儿童和新生儿救治中心等;县(市)域内有2个以上二级医院,或通过培育可以达到二级综合医院标准的乡镇卫生院。
2.三级中医医院条件。达到国家《三级中医医院基本标准》和《中医医院建设标准》要求,核定床位大于500张;达到三级中医医院诊疗服务能力,具有急危重症和疑难疾病的中西医救治能力,至少拥有1个以上省级重点专科或特色专科;医院管理规范,通过二级甲等中医医院评审,且评审结果在有效期内,上一年度“双核心指标”管理评价得分在85分以上。
3.三级妇幼保健院条件。服务能力达到三级妇幼保健院标准的二级甲等妇幼保健院,且评审结果在有效期内;核定床位不少于200张;设有危重孕产妇救治中心和危重新生儿救治中心,且达到全省县级标准化建设要求等。
四、社会办三级医院
到2025年,省、市级新增床位中为社会办三级医院预留不低于1.2万张的发展空间。社会办三级医院的数量、结构与空间布局不受限制,现有社会办医院申请设置为三级医院的,应首先通过二级甲等医院评审,且评审结果在有效期内,并同时满足与城市公立三级医院相同的必备条件。
五、其他
《河南省三级医疗机构设置规划(2020~2025年)》实施后,河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负责设置、登记省本级医疗机构及省级以上卫生健康(中医管理)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类别医疗机构。各省辖市、济源示范区、省直管县(市)、河南自由贸易试验区依据《河南省三级医疗机构设置规划(2020~2025年)》设置、登记辖区内三级医疗机构。各地核发三级医疗机构《设置医疗机构批准书》时,应向河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备案,并提交备案报告,详细报告审核结论、批准事项等情况。对于不符合本规划或违规审批医疗机构的,河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将依法纠正或撤销设置审批。
责任编辑:刘东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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