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改革完善医疗卫生行业综合监管制度的指导意见》精神,督促各医疗机构切实落实依法执业主体责任,自觉组织开展常态化自我监督工作,7月20日,方城县卫生健康综合行政执法大队组织开展了全县医疗机构依法执业自查系统管理员业务培训。
本次培训的主要内容包括自查项目、自查管理系统使用两个方面。自查项目有:医疗机构资质、执业及保障管理,医务人员资质及执业管理,药品和医疗器械、临床用血管理,医疗技术临床应用与临床研究,医疗质量管理,传染病防治,母婴保健与生育技术服务,放射诊疗、职业健康检查、职业病诊断,精神卫生服务,中医药服务,医疗文书管理,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医疗机构应当履行的职责和遵守的其他要求等12个方面;管理系统内容有:指标管理子系统,法律法规管理子系统,检查管理子系统,医疗机构管理子系统,统计分析子系统,系统维护子系统等,该系统对执法全过程记录并建立"双随机"抽查机制,实现执法环节全程及责任的可追溯。
培训采取政策解读与实际操作相结合的方法进行。经过培训,使系统各单位管理员达到了了解内容、熟悉流程、规范操作的目的要求,为下一步全县医疗机构顺利开展依法执业自查奠定了基础。
县卫健委要求,系统各医疗机构要认真组织开展依法执业自查工作,在每年1月份形成本机构上一年度依法执业自查总结留存备查,同时将医疗机构依法执业自我管理情况纳入医疗机构定级、评审、评价、考核的指标体系,并作为行业评先评优的重要参考。
责任编辑:叶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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