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落实《传染病防治法》、《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提高医疗机构医疗废弃物规范化管理水平。连日来,内乡卫生监督所按照市卫健体委和县卫健委关于医疗废物专项整治工作安排,组织执法人员对全县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情况进行专项监督检查。
重点检查各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规章制度、工作流程、应急预案、培训、收集和交接登记情况;与医疗废物专业处置机构签订处置合同,并按时转运情况;有无转让、买卖医疗废物、随意丢弃、倾倒和露天堆放现象;有无将医疗废物混入其他废物和生活垃圾等违法违规现象;以及医院污水消毒和消毒效果检测情况。执法人员采取听取汇报、查阅资料、现场查看、抽样检测等方法进行认真细致地检查,每检查一个单位,现场填写检查表,与医疗废物管理人员进行座谈,了解内部管理情况及对辖区卫生所、卫生室督导、指导情况。对医疗废物管理人员在工作上存在的不足进行技术指导和普法教育,对各医院废物管理工作上的问题下达《卫生监督意见书》,提出指导性建议,限期整改。截至目前,专项检查覆盖全县一级以上医疗机构,共检查三级医疗机构1家,二级医疗机构4家,一级医疗机构(含民营医院)22家,由各乡镇卫生院卫生监督协管站抽查卫生所、卫生室、诊所等未定级医疗机构232家;下达《卫生监督意见书》127份,责令限期改正27家。
下一步,该所将根据各单位提供的整改报告进行“回头看”,对弄虚作假、敷衍拖拉,拒不整改,可能有医疗废物流失、传染病传播隐患的单位依法处理,加强与相关职能部门的沟通,不断完善管理工作的长效机制,确保医疗机构医疗废弃物规范管理,确保广大人民群众身体健康不受侵害。(闫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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