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5日,市政府办印发《南阳市现代中药产业发展暂行奖励办法》(以下简称《办法》),为南阳现代中药产业发展提供政策护航,力争跑出中药产业创新发展“加速度”。
《办法》适用于南阳市范围内符合现代中药产业发展方向、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或机构。
奖励原则明确,发展以“八大宛药”等道地药材为原料,仲景经方开发为主的南阳现代中药产业,支持在中药全产业链中获得国家、省级先进称号的市场经营主体,重点扶持科技含量高、影响力大、带动性强的中药生产企业,推动中药相关产业的科研及技术创新,推动新产品、新成果落地。
为推动中药标准化生产,《办法》规定,凡获得国家中药材生产质量管理规范认证的种植基地,按产值的10%给予一次性奖励,最高不超过100万元;凡获得中药材新品种登记认定,每个品种奖励10万元;获得省级以上道地药材认证,每个品种奖励5万元。对于新申报成功并获得国家地理标志产品认定的产品,根据不同认定类型给予申报单位10万元~30万元的奖励。支持应用互联网信息技术对中药材质量进行管控,对于自建中药材全生产周期质量追溯系统,并涵盖中药材及其产品信息编码等溯源要素的企业,给予一次性30万元的奖励。
《办法》支持中药新药研发。对于国内外高校、科研院所、企业、科研人员等持有的中医药重大技术发明和创新成果,在南阳市城区内组建中药企业进行落地研发生产,按照企业产业化投入实际到位资金的30%给予支持。鼓励南阳中药企业通过技术转让引进域外优势药品并在本地进行产业化,在约定期限内达到约定目标,对该品种批文引进持有企业按实际转让费用或评估价格的50%给予补贴。鼓励南阳中药企业、高校、科研院所和科研人员等主体,引入新工具、新方法、新技术、新标准用于中药创新药研发和疗效评价;鼓励医疗机构自主研发或院企合作,支持院内制剂及名老中医经验方向新药转化。
《办法》还就支持中药产业集聚发展、建设公共服务平台等方面,出台了具体奖励措施。
责任编辑:刘东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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